昨天行业协会商会立法研讨会上,因为不是自己的工作方向,就提了两个小问题:对于组织化程度不高的商协会和专委会这种会中会,管理上是不是有些差异化的管理方法比较好。没有得到正面回复,根据后面的研讨内容,意识到确实没有必要讨论,现阶段的重点是规范,似乎没有多的精力在这些有着额外不确定性的事情上。

立法草案,已经是第七版了,估计该讨论的主要问题已经讨论得差不多了,最终版法案文本估计不会有太大变化。就目前的文本看,现在不少商协会的擦边玩法,接下来会被严格管理商协会得有正经业务跟上,才能补上这块收入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