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少会谈到政府的恶,因为大部分时候,我都会把官僚主义带来的麻烦、问题、困境理解为,接受现代公共服务附带的公共成本,或者行政官僚因为自身的风险厌恶、避险免责考虑而采取的合规的不负责任,很讨厌,但是很难说有错。我也会利用自己对国情的了解和相关条件,去找到适当的解决方案。(a:vim,d:221212)( #公共管理 #社会心理 #国情 .)++

这个过程中,规则、关系甚至合理范围内的威胁,能用的手段我都不会放弃。但我从来不觉得:在所有都在按规则来的时候(即使这规则是不够理想、或者有问题的),我就必须比别享受更为理想的待遇。这是个体意义上的最惠国待遇。它在公共管理数学意义上都是不具有现实意义的。

公共资源治理技术,主要都是处理常态事务的,特殊场景必然要走特别机制。不能要求所有的公共服务标准都按处理特殊事务的标准来,这类似于要求铁总按春运的标准保持平时的运力,财政体系根本吃不消,治理体系也无法支持。

提高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不是想到就能做到,正常情况下,其进化是以20-50年为单位进行的,中国公共管理能力的升级,无论是纵向参考历史、横向参照全球其它国家,都是变态级的,5-10年必须有明显优化的,否则就是政绩和执政能力的问题了,上岗上线一下,问题还是蛮严重的。

虽然这样说,但缺少对特殊情况的对应处理机制,可能因为行政资源不足或者治理能力不足,仍然是值得和需要去改进的,毕竟,为人民服务、以为本这flag立在那里,不做是很有问题的。

先不谈财政会不会破产,治理体系也不一定能保证走得通。不要拿美国说事,美国的解决方案是让老百姓自己花解决,或者发动群众群众(代议制),政府不承担责任。小政府的好处,中国政府最大的问题就是管得太宽,你啥都管了,出什么事自然都是你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