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说结论,这句话本身是一种迷信,其中的意识形态成分,决定了这句话中的“法”不会也不能是狭义的成文法,甚至也不是政治规范和行政规能够覆盖的,它必然涉及更为基本面的议题需要确认,而不是被默认。
社会存在和社会过程,法学意义上的成文法能覆盖的部分非常有限,靠意识形态作为口袋法为言行的正当性托底,是非常宗教化和野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