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当人们碰到航班延误时,普遍已经知道指责和辱骂空乘和机场工作人员是没有意义的、不体面的。但是在讨论公共政策问题、或者社会热点事件时,似乎普遍乐于根据自己的理解和立场,来讨论政策应该怎么样合理、认为怎么样执行叫对,如果是当事人,更是现场就开始私人立法和释法,并教导别人怎么“正确”执行了……(a:vim,d:220624)( #现代性 #社会现象 #私人立法 .)++

们似乎这时候又忘记了,面对没有权限的,坚持在前置观念场域和制度场域讨论,先不谈说的有没有道理,这根本就不属于有效对话。现代意义上,对价值标榜,鼓励着每一个都把“特权”当成“天赋人权”,而无视“权利”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建构,而非先验的上位存在。某种意义上的反社会,已经成为某些群体的政治正确……

这种情况,往往还会被某种“人本思想”加持,如“当时很急”“可以理解”,是可以理解,但理解就意味着你有“特权”和责任的“豁免权”了?如果是这样,我脾气大点、性格冲点、肾上腺素分泌旺盛点,是不是就可以,为了体现人文关怀:平等,但我比其他平等人生自由,但我比其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