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力和私权利各有各的代理人网络,从底子上看,法学界天生右派:一方面,在中国,法律人在价值上和作为国家代理的中共是根子上的竞争者;另一方面,在知识基础上,法律人的底子和训练是在社会科学和社会工程的应用层面。这两者都使得他们没有动力和能力去反思自己的存在基础。(a:vim,d:211101)(#代理人 #GS #政治学.)++

此外,某种意义上,法权即宗教裁判权,定义权和裁判权必须牢牢的抓在自己手里。法律是不会做违背自身存在基础和价值基础的事的,这也是中国思想场中广义文人群体思维和行为逻辑基础。

不过,大数据时代了,加上社会公共系统逐步的完善,留给代理人的空间越来越少了,珍惜,然后重新寻找自己的定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