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分配在当下中国语境下,指得就是新中特的社会合法性常数,是建构国家社会合法性的边界条件集合内,所有无法被现有分配模式定义的合法分配形式的全集合。这在成为一个方法论的问题之前,首先是一个系统论的问题。(a:vim,d:210818)(#三次分配 #合法性 #新中特 #GS.)

三次分配”基本上等同于一次分配、二次分配之外的所有分配形式和机制的集合,属于基础经济方程里的那个没法被现有模型安排的“常数”。不需要于增加类似四次分配、五次分配这样的罗列式概念三次分配议题的基础和核心要优化和完善的是基础社会正当性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