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法律调整的是权利关系,是社会性的存在。社会性的存在中,人和人是不同的,对社会的影响不同,不能用一个标准去约束和调节。如果以前的法律因为认知水平、治理能力、治理成本等因素,加上朴素的平等价值观,只能简单的强调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到了升级的时候了。(a:vim,d:210710)(#权利 #法律 #GS.)

社会治理必须有相对思维,当然,这样会对的智力和支持体系要求高许多,但这是技术问题,以现在的发展水平,是有可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