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政府的项目,虽然钱少的可怜(往往覆盖不了成本,尤其是研究咨询项目),虽然喜欢提一些莫名其妙的要求,虽然管理规范到近乎苛刻,但他们提供的协议文本,基本上是公平合理的,可能是与他们代表公共性的本能有关吧。 ​相比之下,有些非官方的合作伙伴送来的协议,看着就让人窝火,责任和风险算甩给合作伙伴,权利和灵活性都留给自己,虽然问题不一定会发生,发生了他们也不一定会这么做,但真的很让人不爽。(a:vim,d:230718)( #合作 #协议 #自私 .)

后者这样的情况,不仅企业会这样,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也很多这样,估计都是律师帮着改过的。怎么说呢……很尽职的专业士,但就是让反感——是不是签一个双方责任权利基本对等的协议,在他们看来,和家里祖坟被刨了类似的感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