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的服务治理工作,如果是以社区自治、或者专业社会组织(包括官办和民办)为重心来开展,基本上不太可能做好。一方面,这只是做好社区服务治理工作的基础要素,中观层面的业务和体系机制很难自然演化出来;另一方面,现代性的基本逻辑,社会创新的过程中,矛盾和问题更容易被感知,而正面的东西往往会被忽略。于是,政府表现得更像是在给自己挖坑。(a:vim,d:210622)(#社会治理,#社会创新,#现象.)++

可能有效的模式,需要产业政策市场逻辑精英阶层社会化赋能等中宏观层面体系建设的基础打底,然后按产业孵化的逻辑来推动和转化,分阶段的落地。其中的重点先摸清基本面,然后找到合适的企业家/资本家型,非职业经理专家型),各方面一起盘。政府应该是掌舵的,不宜自己直接下场或者指挥,否则周转空间会很小。

这个过程中,需要一点策略性的趋利避害,复杂的、面上的、重点的问题,第二步再去整,第一步千万别碰,解决它的可能性极小,把盖着的矛盾揭开后无法收拾的可能性倒是相当容易出现。复杂的社会问题之所以复杂,就是因为它在即有的社会机制下形成的,也无法内生解决的,解决方案需要引入外部机制解决。而外部机制的形成,就是社会创新的一部分。

第一步的工作一定是摸清基本面,找到关键,通过增量创新,撑开内卷社会生态和行业业态,然后在此基础上,先解决容易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构建中观层面的产业体系,把聚焦的、事导入到新的体系中。有一定的基础了,再把旧的体系逐步融入,然后再考虑怎么解决复杂的、面上的、老大难的问题

最后,再强调,政府一定不能在开始时直接下场指挥,政府工作体系在组织生命周期意义上,属于成熟型(或保守型)状态,其直接下场生成的业务和组织,一定是服务于自身核心工作的边缘性存在,其事业单位化或者野生化的倾向几乎不可避免。社会创新需要社会工程的做法,行政化的做法再有力度、再积极,资源投入得再多,基本上也是会跑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