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部分普通人人对于公民权利认识是很模糊的,于是一旦在社会生活(尤其是公共生活中),碰到某些对自己不利的情况时,总想先占个理。于是先给自己编个权利出来,试图压制对方,常见的如:隐私权、知情权、批评权等等,但事实上,他们根本就不关心这个“权”到底是什么,先祭出来再说,后面可以再向里面填东西。(a:vim,d:210604)(#人权,#社会生活,#撕逼.)

关于“人权”这个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自然属性、社会关系意识形态的混乱,人权的基础是社会关系的主体表述,和生物自然属性不是一个维度的议题,而意识形态的毫无边界感,基本上是在添乱
短期内解决不了,除非重构主流知识体系,这种无知既有知识本身的局限性,也有近几百年人本思想衍生出来的主流意识形态的负面性,是现代性的一部分,除非彻底重构,否则无解。
也就是说,现代性其中的知识和无知是一体的、其中智慧和愚蠢是同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