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非正常范围内的案例,讨论正常范围内的道理,是一种很迷的操作。比如,你非要拿一个强奸案例,讨论男女平等的问题,强调女性有追求美丽的权力——不是说男女平等有什么问题,也不是说追求美丽不好,可是你讨论的重点是不是有些不在点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