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女权——人权——自由价值——人本思想”。这四个概念,从后到前分别是前者的母题,但前两者是无解的,后两者是把定理当成了公理,是没有意义的。也可以说,现代性的范畴本身就是一个形式悖论的集合,在此基础上的绝大部分的西方社科研究,不是有没有用的问题,而是没有意义的问题,因为他们在现在的形式系统里可见的解,都缺少必要的合法性的形式基础。(a:vim,d:210814)(#现代性 #GS #社会科学.)++

简单说:当前西方式的主流女权理论及其实践,有效性怎么样很难说,更重要的是,它从叙事起点上就是没有意义的,它的功能性讨论立足的是一个不具备足够合法性基础的形式原型。不如少谈价值意义,还是多谈些现实利益的分配、以及在政治经济层面如何实现它吧,这个至少比较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