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义资本],这是一个从经济学向[基础社会学|GS]还原的概念,我们将人的社会性存在的定义为一种对象化的IO:Input表达为[权利],Output表达为[职责]。[资本]是其中获得[权利]的凭据,我们将布迪厄的资本分类框架代入,于是,[资本]体现为多种入口,至少包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专业资本等。(a:vim,d:210415)(#资本,#GS.)++

不同的资本包括:经济学意义上的狭义资本(即经济资本)是其中的一种类型,社会资本是包含了政治资本(即权力)的超集,专业资本则一定程度上体现为生产力,此外,还可以把观念也作为一种资本列出(也有称为符号资本、像征资本)等。但这种罗列式的表述并不精确,还需要进一步的系统化的展开,在GS的框架上用一种逻辑集合的方式进行表述。

这种分法,一方面是为了解决学科化后的社会科学对于[基础社会]的解释无效的问题,其原理在于:逻辑子集建构的形式逻辑,无法覆盖逻辑超集中的形式逻辑,无法实现对于后者依托的事实对象和事实空间的逻辑性阐释;另一方面在于,这种分类存在着可编程、可计算的可能性,比较有想像空间和知识延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