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这句善意而无用的废话——以社会性别中家庭关系为例的反思(a:vim,d:210131)++

因为罗翔同学的大热,这两年,“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这几百年前康德的老话,突然之间也被很多提起。我想聊聊这句话,因为我觉得这句话很有意义,只可能在现实中然并卵,但却被莫名其妙的抬得很高。我想聊聊到底为什么它会“然并卵”,以及,问题的起点在哪里,有没有可能有解。我会试着以家庭关系两性互掐作为案例,来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给出我的基本观点:“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是一句很有人文关怀的空话,是[人本思想]和[自由主义]对自身内生矛盾无法解决,提出的一种观念层面、道德意义上的修正。

可惜的是然并卵,在以私权利为基础的社会自然演化中,必然成为工具

社会性别议题中的婚姻博弈为例

社会性别领域中,家庭/婚姻关系中男女的角色和权责为例:

大家有没有发现,关于社会性别社会议题争吵到处都是,满天满地的鸡毛。男女都觉得自己吃了亏,对方(个体或者群体)有问题,把自己工具化,而且往往在道德公平层面争论。到处都是情绪,大大小小喧嚣,可惜往往撕都撕不到点子上。

婚姻本质就是广义社会权益关系的交易和建构,也就是说,政治婚姻和买卖婚姻才是婚姻社会本质……双方(及其利益相关方)都在这种关系里有意识无意识的算着帐,算着自己的投入回报合不合算,新成立的家庭结社中,己方在具体利益上和结构性权益中,是不是最有利。

有利的部分就理所当然,不利的部分就义愤填膺,加上自由市场式的“权力意识”的加持,谁都不愿意在[家庭结社]中[公共性]的需求,以及成本投入,己方承担更多,继而坚定地捍卫着自己的“正当权利”——并将对方认可的“理所当然”和对其的“正当权利”的捍卫视为“不道德”或者“歧视”。

天地不仁,哪来那么多的歧视,让当事处于不利和不情愿境地带来的不满,才是争论的现象起点,结合下一层的社会结构功能起点,然后加上观念系统的混乱,舆论市场里一锅粥。

如果在组成家庭的时候,每个都只考虑自己怎么样才会更好。其往往会有以下潜台词

  1. 人生活质量不能比结婚之前低(否则为什么要结婚)
  2. 不应该负责个人生活时不存在的那些事和那些支出(不然这不是在给自己找麻烦)
  3. 碰到的各种问题,新家庭中的对方应该帮得上忙(不然和一个有什么区别)

做以上想法的时候,可能Ta还觉得自己很nice,觉得都是很客观、很节制、很合理的想法,没有提任何过份的要求。

社交网络婚姻两性议题争论的事实和逻辑矛盾起点

问题在哪里呢?问题在于:“我”是一个自然主体和观念主体,可是婚姻形成的[家庭]是一个社会主体啊。提的很多点和原则,都不在一个逻辑体系里,扯到一起说,看似合情合理,实则莫名其妙

在前面的婚前诉求的潜在逻辑里,即是目的,也是手段,只不过作为目的“”是“我”,作为手段的“”是对方。问题出来哪里呢?现实逻辑观念逻辑的共同作用:

首先要明白,算帐算帐,要算总帐。家庭建立的基础和经营的对象,是家庭存续的整个生命周期(一生或者一年都可能)中,社会生产生活所需的总需求、总价值、总成本,包括了维持家庭这种组织方式的公共服务、以及为未来的稳定生活而在现在投入的一些时间、精力和

比如:典型的口再生产(生养孩子),本质是一种为未来年老失去劳动力时的生活所做的社会保险,其必然包括一部你之前一个人生活时不具备的成本,那这方面的成本,是以前不存在,因此你的生活成本必须提高、生活品质必然下降,那么这个成本又应该由谁在承担呢?如果按前面的“合理要求”的那三条,这问题得到客观的回应了吗?

家庭生活的总帐中,算是自己能得到什么、需要付出什么。一个不能在个的主体性诉求和家庭社会性诉求中,反复横跳,什么对自己有利就强调什么。如果都只希望从中获得权益的增值,而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付出。这就是一个无法做平的会计帐本。

同时,现代人的脑子被近现代的主流意识形态搅成了一锅粥,老想拿观念层面的东西去评价社会层面和自然层面的“现实”,不能说不对,只能说乱七八糟。弱化的公共标准,强化的主体标准 ,再被神化了的“自由意志”和主观化了的“道德律”加持——于是,“”这个抽象对象中的“我”成了目标,而我之外的“他者”成了手段,无它,无限个实例化的生活场景中,“自由”的无限双标自我意识过盛而已。

还是那个观点,不考虑基本面上的社会事实和自然事实,以及其上的客观逻辑及其演绎,总想在观念层面讨论“是非”和“应然”,不能说没有意义,但确实没多大意义,这就是一种原始的政治啊。有政治生活,但没有权威裁决,一切从个体的主观意志和权利标榜开始,这种争论注定是无解的。

喜欢这种争论的,只有那些代理人们,他们可以做生意啊,至于一个个义愤填膺的么,如果没有符号性价值(带来的资本性收益),具体的个人在[代理人]那里可能连工具人的资格都没有。谁说的“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扯吧,[人本思想]和[自由主义]的起点之上,人必然成为工具人。

关于罗翔和康德的初心和无奈

最后谈一下经常提及这句话的罗翔,他是一个专业的人、一个好人、一个有道德情怀的人,这个没有问题。只是,作为一个法学背景的人,主流的法学本来就是基于私权利和近现代“人本主义价值上”上的东西,他的认识局限性和道德意识的混合,在对于大量社会现实的无法提供技术性的解决方案的时候,基于道德意识和人文关怀,也就经常得提提了——是好心,但是没有意义

人的被工具化,是这种“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的道德表达背后的[人本思想]和[自由主义]的自然演绎,很悲哀,但无解,一个形式逻辑体系内生的矛盾,是无法在这个逻辑体系中得到解决的,需要在它更底层和抽象形式逻辑体系中,才可能有一个解。否则,初心虽好,然并卵。

引用这句话的罗翔也是,说出这句话的康德也是,都是好人,他们提出了问题,也提供了一个没太大作用的方案,可惜人和社会有它们自己的运转逻辑,这句话最终有的只有审美价值,没有多少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