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过程中的“思维是客观实在的近似反映,语言是思维的近似表达”这点,也是哥德尔定理的一种表现。作为形式意义上的语言,可以转化为有限公理和一定规则下的符号逻辑系统,即一种符合定理条件的形式公理系统。根据哥德尔定理,这样的系统中不完备,存在不能用该系统证实的命题,对于这个系统来说,就是语言对思维的表达不完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