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开始,央企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全面实行,将企业业绩考核结果与负责人的薪酬分配等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分别进行年度考核和每隔三年的任期考核。++

每年年初,央企都会向国资委上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年终国资委有关厅局会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之后依据目标及核实情况对企业打分,确定企业的考核级别(分为A、B、C、D、E五个级别);然后再将考核级别交到国资委薪酬部门兑现薪酬,将考核结果送组织部门来确定该企业负责的综合考核得分。而国资委的业绩考核在组织部门的综合评分中占50%权重,组织部门的评价标准还包括德、能、诚、绩、廉等,而国资委的业绩考核考察的重点是其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