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出圣旨的流程:皇帝接到奏折或者自己想做什么先通知内阁,内阁研究出意见,出一份票拟再给皇帝做决定,皇帝同意他们的意见就批红,给司礼监依照这个票拟发圣旨给六科。六科的给事中对圣旨进行最后的审核,理论上是看看有什么错字或者文笔不通的,但实际上很快就变成合不合文官心意了,总之六科通过的圣旨才会送通政司传递,诏旨必须由六科,诸司始得奉行,若有不当,许封还执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