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如何评价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的哲学或者伦理学水平++

如何评价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的哲学或者伦理学水平? - 知乎

一塌糊涂……

他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自己的哲学立场,把自己的法学立场当成了哲学立场……法律可以为了协调不同立场的支持者,使得他们都不狗急跳墙,而进行一个强行的折中……甚至导致出现法律文本字面意义的自相矛盾,在最终实践上为了讨好大多数而双重标准,这些都是可以接受的(这个问题可以参考宪法学大拿张翔的论文《宪法文本下的价值冲突技术调和》,我不是很懂法学,但是按照这篇论文的观点来说,在法律中出现这样的自相矛盾,是必须的,甚至是好的)……但哲学不行,哲学不允许双重标准,更不允许自相矛盾……

这种“把法律立场当哲学立场”的错误导致他一边类似于道德相对主义中的社会决定论一样坚定地捍卫“大多数价值观”,但又出于法律传统的自由平等立场(因为法律的明确化建立在近代化的基础上,近代化要求自由平等)而拒绝承认自己把“社会价值的冲击者”统一视为“坏”……

本质上和我国很多其他法律工作者一样,盲目照搬发达地区的法律,而不考虑这些法律制定背后的社会意识形态背景和与之兼容的其他法律(我不反对学习发达地区的法律应用,但要学请学全一点,学统一一点,别当缝合怪)……

对于很多哲学立场顾名思义,弄出了很多可笑的张冠李戴程度的解读错误——他甚至能把功利主义明确反对过的东西说成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明确反对过“区分不同的偏好并加以区别对待”,而他罗翔居然能在功利主义里说出“毒化心灵”来,简直贻笑大方——我不比罗翔懂法律,但我肯定比罗翔懂功利主义……

——————

vim评论专业士最好不要热衷于观念倡导,首先,观念哲学专业,你多半不专业,其次,很多批评你,然后,这些批评你的会连你本命专业一起置疑,最后,你以为你倡导了间正道,其实你只是在撕裂这个社会,并且给自己找事。(a:vim,d:200513)(#专家,#局限,#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