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表达,在进行意思表述的同时,都同时进行着认识基础的布局,包括基于质性和数据的罗列的事实布局、基于理论和语义的逻辑而已、基于意识形态的观念布局,这三个体系的布局以某种认识的叙事集合,形成一种多态的复合体系,而表述获得在这种布局体系中呈现出“真实性”和“合法性”。++

一方面,绝大部分情况下,这种布局是无意识的,是显性表达的隐性结构;另一方面,这种布局本身在相当程度上约束了表达本身“真实性”和“合法性”——换言之,你可以理解为:绝大部分情况下,表达是“真实性”和“合法性”是主观的,而所谓的客观只是一种想像。

以上表述,你可以庸俗地理解为:你说的那些道理,是你认为的道理,而我有我的道理——或者说:我不要你以为,我要我以为。也可以更中性的理解为:你所说的道理,是接受你前置的事实、逻辑观念的基础上的道理,可以你怎么就能证明你提供的这些前置的东西是“真实”或者“完备”的呢?除非这些基础我们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共识,否则我们永远只能各说各话、各找各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