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这个东西,不要把它理解为一条由无界原则定义的线,而应该理解为又多个有条件原则构成的有界的空间中的形状。原则无法有效定义合法性,原则集合才具有合法性的社会工程学基础++

啥意思呢?意思就是说:你一个认为的基于某种原则的正义就是个P,在大部分情况下它可能有道理,但碰到真正的情况时,你坚持的原则可能纯粹就是在一条道走到黑的添乱,这么说还是没有讨论你这些观念形成的个价值基础,如果你是真诚的相信你坚持的那些东西,那么这可能真正伤害到你。

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既得利益者才会有更多的原则,基于建构主义的逻辑,所有建构出来的东西都是可以解构的,越是在意义上被拔高的东西,解构出来的东西越虚无,这甚至都称不上悲剧,这只是一种客观的祛魅。

结论:我们需要另一种新型的意义价值基础,不同于本主义和进步史观带来的那种幻觉,这种现代性意义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如果不想被虚无主义占领这个应许之地,现代性观念基础需要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