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原来这么开++

省委常委会是一个省最重要的决策机构之一,也是维持一省经济社会运转的重要工作方式。由于常委会规格非常高,很多对这个会议感觉比较神秘,那么省委常委会究竟如何召开?一般都讨论哪些议题?对重要事项如何表决?今天来为大家解读。

一、会议何时召开?

按照规定,省委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如果有重要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会议一般由省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如书记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2天前通知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并送达,同时确定列席常委会议的有关员。

二、数有何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常委会必须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大多省委常委班子成员数为13,一般为省委书记、省长、省委专职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省委办公厅秘书长、统战部长、省级军区司令员,以及重要城市市委书记和主管经济的副省长等。

三、议题如何确定?

省委常委会的议题一般由省委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有时也征集其他常委部门或省直部门意见。议题通常有四类:

(1)贯彻中央精神。比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党的建设。比如,干部任免、奖惩,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3)经济社会建设。比如,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体制机制改革、规划编制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4)其他重大问题。比如,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突发应急事件等。需要讨论的议题由提出议题部门作情况说明,比如涉及干部议题由省委组织部部长或常务副部长汇报、涉及经济的议题由省发改委主任汇报、涉及财政预算等议题由省财政厅厅长汇报。

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员原则上是各单位一把手,一把手无法参加时需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副职参加。

四、会上如何讨论?

根据相关议事规则规定,省委常委会的程序为:先由提交议题单位一把手汇报讨论议题,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然后常委们发表意见,最后省委书记表态,并提请会议表决。因为常委会会议有专门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因而省委常委们对议题发表意见时,不一定每个都会发言,他们更倾向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发表意见。而省委书记作为省委常委会班子的核心成员,既是会议主持,又要做总结发言,在其他常委发言时,还会插话点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充分发扬民主,省委书记会鼓励大家都能踊跃发言。甚至有时省委书记会临时点名,让参会员提出自己的看法。

五、分歧怎么处理?

委会上,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一般议题提交常委会之前都会充分征求意见,通常不会出现通不过的情况。但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多数可能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表决。